答:加拿大永久居民(PR)身份赋予持有人在加合法居住、工作、学习的权利,但并非要求“必须永久住在加拿大”。不过,为维持PR身份,申请人需满足特定的居住义务,否则可能面临身份被撤销的风险。
一、加拿大居住要求的核心原则:“实际居住”与“联系证明”并重
加拿大移民法对PR的居住要求基于“真实居住意愿”和“与加拿大的实质联系”,具体通过《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第28条明确:PR需在规定期限内满足实际居住时间,或通过其他证明(如家庭、经济、社会联系)表明与加拿大的紧密关联。这一原则既防止“空挂身份”,又为因合理原因离境的PR提供灵活性。
二、加拿大具体居住义务:5年住满2年的核心标准
加拿大永久居民的居住义务以“五年滚动周期”为计算基准,即申请人需在任意连续的五年内累计在加拿大境内居住满730天(两年)。这一规则具有以下关键特征:
非连续性要求:730天可分散计算,无需连续居住。例如,申请人可在五年内分三次累计居住满两年。
动态评估机制:居住义务的核查以“申请时点”为基准,向前追溯五年。例如,若申请人于2025年7月提交枫叶卡续签申请,则需证明2020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累计居住满730天。
法律后果:未满足居住义务可能导致永久居民身份被撤销,但申请人可通过联邦法院上诉或人道主义申请争取保留身份。
三、豁免居住要求的特殊情形
1.因家庭原因长期离境
配偶为加拿大公民,且PR随配偶在境外居住(需证明婚姻关系真实,且配偶因工作、外交任务等原因必须离境);
未成年PR(18岁以下)随加拿大公民父母在境外居住,期间可豁免居住要求。
2.因工作原因离境
受加拿大联邦/省政府雇佣在境外工作(如外交人员、国际组织派驻人员);
受加拿大注册企业(在加有实质业务)派遣在境外工作,且工作内容为拓展加拿大业务(如海外分公司设立、客户维护)。
3.人道主义理由
因严重疾病、家庭紧急事务(如照顾重病亲属)需长期离境,可向移民局申请豁免,需提供医疗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四、违反居住要求的后果:身份撤销风险与申诉途径
1.身份撤销的触发场景
边境检查时被发现未满足居住要求,移民官可启动身份审查程序;
移民局定期核查PR的离境记录,对连续5年居住不足730天且无合理豁免理由的PR,发出“身份撤销通知”。
2.申诉与救济渠道
收到撤销通知后,PR可在30天内向移民上诉委员会(IRB)提出上诉,提交补充证明(如离境期间的加拿大税务记录、房产证明等);
若申诉失败,PR身份将被正式撤销,需在规定期限内离境,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PR。
五、维持加拿大PR身份的合规建议
1.主动记录居住时间
通过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的入境记录(如电子申报单、护照盖章)跟踪在加居住天数,建议每年整理一次离境/入境日期,确保5年周期内累计达标。
2.保留与加拿大的联系证明
即使长期离境,需保留以下材料:在加的房产所有权/租赁协议、银行账户(有日常交易)、信用卡账单、驾照、省医疗保险(如安省OHIP)、税务申报记录(即使无收入也需申报);
参与加拿大社区活动的证明(如志愿者记录、社团成员资格),增强“社会联系”的证明力。
3.提前规划长期离境
若因工作、家庭原因需离境超过6个月,建议提前准备豁免材料(如雇主派遣函、配偶公民证明),并在离境前通过移民局官网提交“离境通知”(非强制,但可作为主动申报的证明);
长期离境期间,确保每年至少入境一次(无强制要求,但频繁入境可体现居住意愿)。
加拿大PR并非要求“必须住在加拿大”,但需满足“5年住满2年”的核心要求,或通过家庭、工作关联证明豁免。关键是避免“与加拿大完全切断联系”,即使长期离境,也需保留房产、税务、家庭等关联证据。建议PR定期自查居住时间,对超过6个月的离境提前规划,必要时咨询专业移民顾问,确保在灵活性与合规性之间找到平衡,稳定维持身份。
*内容整合自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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