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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投资移民
* 申请人可带同以下家属:
1. 配偶或同居伴侣 (同居一年或以上) 2. 附属子女: A、22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B、22岁或以上,经济上依赖于父母且就读全日制大专或以上课程的子女 * 申请要求
1、主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家庭净资产达160万加币(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公司资产或其他资产) 2、提交申请前5年中有2年的经营/管理企业的经验 在申请被批准后申请人须履行以下义务: A. 须投资80万加币于加拿大政府指定的移民基金,政府担保在投资期满5年后归还全部本金。或, B. 选择贷款的形式,即一次性支付20万加币,作为贷款80万加币的5年利息。此款项将不获退还。(贷款利息以银行公布为准)
广州公司 (020) 8396-3844 深圳公司 (0755)8246-3844 香港公司 (852) 2369-1844 香港红磡 (852) 2364-9977 新加坡公司 (65) 9692-6786 加拿大温哥华公司 (604)304-8844 加拿大蒙特利尔公司 (613)222-3769 加拿大多伦多公司 (416)300-3008
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21楼 深圳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17号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18楼 香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25号港威大厦2座17楼 加拿大温哥华总公司: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列治文威斯敏斯特公路80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