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投资移民

 

 

* 申请人可带同以下家属:


1. 配偶或同居伴侣 (同居一年或以上)
2. 附属子女:
A、22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B、22岁或以上,经济上依赖于父母且就读全日制大专或以上课程的子女

* 申请要求


1、主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家庭净资产达160万加币(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公司资产或其他资产)
2、提交申请前5年中有2年的经营/管理企业的经验

在申请被批准后申请人须履行以下义务:
A. 须投资80万加币于加拿大政府指定的移民基金,政府担保在投资期满5年后归还全部本金。或,
B. 选择贷款的形式,即一次性支付20万加币,作为贷款80万加币的5年利息。此款项将不获退还。(贷款利息以银行公布为准)



 

 

 

广州公司 (020) 8396-3844 深圳公司 (0755)8246-3844 香港公司 (852) 2369-1844 香港红磡 (852) 2364-9977 新加坡公司 (65) 9692-6786 加拿大温哥华公司 (604)304-8844 加拿大蒙特利尔公司 (613)222-3769 加拿大多伦多公司 (416)300-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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