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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企业家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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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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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适合有意向在加拿大开创事业的申请人,无需预先在加拿大成立企业即可申请;
* 资产要求低,对学历、英文无要求;
* 要求申请人抵加后积极参与企业的运作;
申请要求:
1. 主申请人必需占有企业的股份或者全资拥有企业;
2. 家庭净资产达30万加币(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公司、资产或其他资产);
3. 提交申请前的5年中有2年的经营企业的经验;
抵加后的要求
在申请被批准后,申请人及随行家人可以取得3年的签证,同时须履行以下义务:
1.抵加后可以选择创立、收购或投资于某个合资格的企业,并且占有该企业不少于1/3的股份;
2.抵加后的3年内至少有1年经营上述企业,并积极参与企业的运作;
3.须为加拿大居民或公民(申请人附属家庭成员除外)创造至少一个就业机会;
1.
申请人从申请之日算起,在过去的五年内至少有两年曾成功拥有及经营、控制一项合资格的生意;
2.
合法取得加币三十万元或以上的家庭净资产(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以及生意等)。
申请人只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即可申请,在申请被批准后申请人须履行以下义务:
1.
申请人须在抵加后设立、收购或投资于某项合资格的生意。而且申请人在该生意中所占之份额不可少于三分之一;
2. 申请人抵加后的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是实际参与第一项中所提到的生意运作;
3.
申请人须为加拿大居民或公民(申请人亲属及其附属家庭成员除外)创造至少一个或以上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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