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九十万人持外国护照人事顾问力撑副局长不限国籍

酝酿多时的副局长名单出炉后,外界对其中五位副局长拥有外国护照及居留权一事,穷追猛打,屡加施压逼使候任局长放弃「双重国籍」,甚至要求修例限制副局长的国籍要求。有学者以香港的独特情况,反对立法或修例限制,而有专业人才协会认为,限制国籍将令政府日后难以吸纳市场上的专业人才,造成「人才真空」。
香港是一个典型移民社会,大部分人从内地移居本港,并有从世界各地移民到港,其后落叶生根。在回归前,本港又出现移民潮,故持有外国护照的人口,估计约有九十万人,其中大部份为专业人士,占香港七百万人口约一成二,比例颇高。
私企抢才 设限难觅精英
香港专业人才协会主席萧乃新直言,限制国简纯粹是从政治角度考虑,忽略吸纳人才的需要,「现时私人企业的薪酬较高,前景亦好,政府要吸纳市场上的精英加入,已经好难,可以话没甚么优势。如再加设门坎,政府将会更难同私人企业竞争,日后难以吸纳人才。」
萧乃新指出,部份新任副局长减薪加入政府,放弃本身的事业及前途加入政府,又要承受政客及传媒的批评及监察,需要承受的压力亦较在私人机构工作大,显示他们想要在政治上发展,或对社会有强烈承担,否则不会冒险加入政府,所以有人质疑拥有外国护照或居留权的副局长「双重效忠」,只是政治炒作。
居英权原意为挽人才
今日正式上任的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苏锦梁及候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谭志源,已先后宣布放弃加拿大护照及居英权,其余三位副局长则仍在考虑中。
岭南大学政治及社会学系副教授李彭广表示,认同前日民建联主席谭耀宗在电台节目中的言论,《基本法》内并无要求副局长只能拥有「单一国籍」,政府招揽他们亦无就国籍问题提出要求,故现时强制副局长放弃国籍并不公道,他们「自愿」放弃外国护照或居留权,只是形势所逼。
除持有外国护照外,拥有居英权的副局长同样成为攻讦对象。移民顾问关景鸿表示,居英权是回归前英国政府给予部份港人的优惠措施,令不少高官和专业人士有居英权「傍身」,阻止人才外流,但大部份申请了居英权港人,并无行使有关居留权利,而是留在香港发展。
至于所谓「双重国籍」,关景鸿解释,根据本港《入境条例》,九七年七月一日或以后,如使用香港身份证入境,在法例上只视作香港居民,而非外国公民,其持有的外国护照,只属旅游证件。
立法会议员郑经翰日前在报章上撰文,亦指中央政府在《基本法》的制定上,尽量宽大处理,连外籍人士也可出任政府顾问,直指「有关双重国籍的争议,其实相当无谓。」
学者:国籍问题宜松不宜紧
对于国籍限制,美加等地亦抱持「宜松不宜紧」的态度。根据加拿大于二○○六年的统计,三百零八名国会议员中,四十一名在外国出生,当中不少人持有外国护照或居留权,而加拿大的现任总督米修尚(Michaelle Jean),亦拥有加拿大及法国国籍。美国方面,当外国移民入籍成为公民时,美国政府不会要求其取消原有国籍及护照,故此不少官员拥有双重国籍,包括加州州长阿诺舒华辛力加,亦拥有奥地利国籍。
至于副局长持有外国护照,被质疑在署任局长时,或会违反《基本法》局长不能持外国护照的规定,但同样未有国籍限制的常任秘书,亦有机会署任局长。城大专业进修学院学术统筹宋立功认为,将限制国制问题愈拉愈广,甚至连政治助理及常任秘书亦拖下水,做法危险。对于有人认为要修改《基本法》或释法解决争拗,宋立功相信会引起社会更大反响。
李彭广更直言,没有必要修改《基本法》或立法限制国籍,而应按照「惯例」。他解释:「如果今次五位副局长都放弃(外国护照或居留权),就会成为日后聘用先例,如果有副局长保留,连中央政府都接受,同样会成为先例,证明副局长可以拥有其它国籍。」不过他补充,副局长放弃外国护照及居留权,可减少政治争拗,亦可避免日后推行政策时出现尴尬,政府或有必要重新检讨国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