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松绑 放宽外汇管理制准撤走财产 利港吸投资移民
内地将於下月一日起进一步放宽外汇管制,准许移民香港、澳门及外地的中国公民,可申请取回内地财产,港、澳及外地人士亦可申请继承在内地的财产。有投资顾问指,港府一直以外汇管制为由不准内地人申请投资移民来港,但新规定为内地人移民海外提供合法渠道,间接助长内地人经第三地申请投资移民来港。他相信,新规定显示内地对进一步放宽外汇管制开绿灯,港府应向中央政府力争批准内地人申请投资移民来港。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现时投资移民并不适用於内地人,港府现正全面检讨计划,包括是否将内地人纳入计划内,港府会与内地有关部门进行磋商。
一次申请分步汇出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公布《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银行负责人称,截至近年九月底,中国外汇储备已达五千一百十四五亿美元(约四万零一百三十一亿港元),加上近年不少华侨要求取回内地财产,而以往不少移民用不法手段汇走财产,助长外汇非法交易,故决定将有关个人财产转移规范化。他又谓,适当放松有关移民及遗产的财产转移,是进一步推动了人民币可兑换进程。
按新规定,移民财产转移只适用於「自然人」(即非干部),有关财产或遗产若逾二十万人民币,须「一次申请,分步汇出」即申请人须一次申请拟转移出境的财产,两年分批汇出,,首次限汇一半,一年后可汇剩余资产的一半,再之后一年汇出其余数额。所有转移资产申请须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移民转移须出示移民外国的定居证明、本港或澳门的身份证、特区护照及回乡证、完税及财产证明。
提供合法转移渠道
移民顾问关景鸿指,不少内地富豪在外汇管制下,移民外地须借助朋友等方法转移内地资产往外地,今次内地将移民财产转移提供合法渠道,将有助一向依法缴税的上市公司老板移民外地,然后再迂回投资移民来港。
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雷鼎鸣认为,新规定是内地放宽外汇管制、自由浮动人民币的一项试验,因所有汇出财产均须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内地掌握外汇金额,若外汇太多,可停止批准,故相信不会影响内地外汇储备及人民币汇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