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受养子女的年龄最低为21岁以下,最高则容许25岁以下未婚子女,也可跟随父母技术移民;其中加拿大的受养子女年龄订为22岁以下未婚子女,但如申请人的子女超过22岁,但仍在求学,也可跟随父母同行。
专家籲降 随行子女年龄门槛
关景鸿认为,港府应把受养子女年龄,由现时的18岁以下提升至21岁以下,估计会令更多有家室的人考虑来港。
他又建议,港府可以参考外国的做法,不设〔试用期〕,即时签发永久居民身份,予合资格申请人。
中大经济系副教授关焯照则估计,计划吸引的人才大部分为内地人,其次是外籍人士,他认为计划的先天条件吸引,但由于合资格申请人要在港工作足7年,后始获发永久居民身份,会较为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