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长解释新法移民额不设上限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范茵丽(Diane Finley)19日天在多伦多亲口澄清在野党对移民修订法案的批评,她强调,修订案不会设移民申请数量的上限,但新法案会比现行法案有更大的灵活性,会视加拿大就业市场的需要,优先处理一些个案,且以更高的效率减少积压案例。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范茵丽澄清,修订案并没有限制移民申请数量,相反会采取一些更为有效的办法减少目前的积压案例,如会将目前存在的、有些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类别签证申请的案例,拣选出来,只按一种类别处理。而目前的法律却不能做到这一点。
范茵丽还强调,修订案是为了加快移民申请进度,缩短等候时间。前政府执政期间移民个案积压的数量由5万增加到80万,而其中大量的是技术移民申请,目前移民的平均等候时间是4到6年,而有些国家的移民等候时间却只有6个月,这令加拿大失去了对人才的吸引力。新法案将具备更大的灵活性,可根据加拿大就业市场的需求,而优先处理某些申请,如医务类别的申请。而目前的法律则没有这种灵活性,只能是按申请时间顺序处理。如果现行的机制不做出改变,到2012年时,移民的等候时间将延长到10年。
对于家庭团聚类移民的申请,范茵丽表示也不会因修订案而受到影响,无论是夫妻、父母和祖父母的团聚移民都不会受影响。她说,政府永远会将照顾家庭的利益摆在首位,目前处理的家庭团聚申请,已经比前政府时期快了20%至40%。
现行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就“将”发出签证,修订案则变为“可能”发出签证,范茵丽认为这样并不是剥夺了申请人的权益,因为获得签证并不是一项权利,而只是一个优待。一旦修订案获得通过,新的标准将应用于2008年2月27日及之后提出申请的申请人,而旧有案例则依然按照旧的标准处理。